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该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该由谁承担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二、高空坠物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不管是高空坠物还是高空抛物,均是十分危险的。就目前来看,我国最高法已经出台了关于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相关意见,对这一类行为加以规范、约束。要是行为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虽然还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也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那么可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


·两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自动离婚?
      两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自动离婚?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离婚方式有两种: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


·公证意定监护人需要的材料?
      公证意定监护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公证意定监护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


·离婚分割财产过错方有权分割吗
      离婚分割财产过错方有权分割吗?离婚分割财产时过错方有权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


·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在正规的公司中,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了工伤,并且得到了工伤补偿申请的通过,那么工伤赔偿中的也包括了护理费,根据......


·什么是误工费?
      什么是误工费?从法律意义上说误工费就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分开那么简单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分开那么简单,还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双方买了房子还有房子归属问题,那么,如果情况是结婚前盖的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在有关......


·婚姻法终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终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现下列原因时,探望权将会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2、探望权人死亡;3、被探望人成......


·农业机械司法鉴定机构的认定办法
      名以食为天,自古以来,中国都是农业大国。为促进农业机械的发展,维护农业机械相关者的权益,我国成立了专门的农业机械司法鉴定机构,有关农业机械司......


·10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


·安徽省高院盗窃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行为侵犯的是他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这正是我国法律保护的法益之一,因为在达到了一定数额或者符合法定情节的时候,自然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