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离婚

(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军婚诉讼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涉外离婚诉讼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得不说,有很多夫妻之所以会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无奈之举。要么是对方不同意离婚,要么是双方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但要注意,即使人民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也不一定。并不是您认为的,只要法院受理了案件,最终就一定能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欺诈是否能索要3倍赔偿
      医疗欺诈是否能索要3倍赔偿一、医疗欺诈是否能索要3倍赔偿医疗欺诈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故意向患者出售假药、劣药,根据《药......


·经济案件立案侦查程序是怎样的?
      经济案件立案侦查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有法可依,具体立案程序如下:1、受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


·老公在外有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老公在外有孩子算重婚罪吗?老公在外有孩子不一定算重婚罪需要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结婚才构成该罪。若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重......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能转让吗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能转让吗按照当前最新的规定来看,在抵押期间,作为抵押人是可以将抵押的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不过,要是当事人之间对此有其他的约定,......


·捡到手机不还属于什么行为
      捡到手机不还属于什么行为一、捡到手机不还属于什么行为捡到手机不还会涉嫌侵占罪,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


·进行亲子鉴定的条件有哪些,做亲子鉴定要满足什么条件
      进行亲子鉴定是可以知道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做亲子鉴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进行亲子鉴定的条件有哪......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


·取保候审的人可以买机票吗?
      取保候审的人可以买机票吗?取保候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而且需要随传随到,所以一般是不会允许出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私募基金备案办理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备案办理条件是什么?一、公司所需要的条件和材料:1、最新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最后一页需有签字、日期、公章);3、验资报告(实缴资......


·公司租入专利权可以作为资产入账处理吗?
      公司租入专利权可以作为资产入账处理吗?不能作为资产入账,因为没有所有权。一般租入专利权都是经营性租入,所以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只需按月租赁费......


·收回扣不承认能立案吗
      收回扣不承认能立案吗?作为公司采购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不得接受他人贿赂。可是现实生活中,采购员收回扣的情况大量存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