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二、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选择。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由于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也意味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放弃继承与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继承法》对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作明确的规定:(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4)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这种放弃是无效的。(5)放弃继承的效力应从继承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他从继承一开始就没有了继承权。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在作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之后,并不需要经过其他任何人的同意。不过,要确保放弃继承有效,还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格外,在放弃遗产继承之后,如果遇到继承人又反悔的,此时要考虑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其是否还能继承遗产,不是继承人一反悔就一定可以再参与遗产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期应该怎么认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


·侵犯外观专利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外观专利权的认定是怎样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


·一,房屋质量鉴定部门是哪里?
      一,房屋质量鉴定部门是哪里?房屋质量鉴定部门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屋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通过一定的检测手......


·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般只要是政府的高速公路工程,不论是从投资还是修建长度上来说都是非常的大的,但是考虑到高速公路实际上对国家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有些高速公路......


·其实任何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调节来解决的
      其实任何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调节来解决的,其实和解是我们在劳动事宜中解决问题的一种比较有效而且比较近乎人意的一种方式。在裁判和上诉这个过程当中,......


·离婚房产按揭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按揭怎么分割?分割方式: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


·离婚财产规定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规定有哪些内容?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一、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间为六个月。根据《......


·工地工人因工死亡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
      工地工人因工死亡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一、工地工人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工地工人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因人而异,计算依据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