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债务诉讼时效期限为多久?

合同债务诉讼时效期限为多久?
  
  一、合同债务诉讼时效期限为多久?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
  
  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单独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让位于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
  
  (四)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
  
  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合同法第61、62、66、161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合同无效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法院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五)合同解除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
  
  在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因该物权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产生,其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解除合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
  
  (六)起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自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即发生,而不是送达给相对人之时。
  
  (七)撤诉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撤诉,应视为自始没有起诉,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如原告未预交受理费,法院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不中断。但起诉后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情形,因非当事人之意志,与当事人以自己的意志决定撤诉不同,如果起诉状已送达给相对人的,可视为向相对人主张权利,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八)公告催债、口头催债、信函催债、单方面行动是否产生时效中断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产生了债务而引起纠纷的话,那么对于债权人就需要在案件的时效之内对自己的权益提供保护,同时在提起的时候也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还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是如何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的?
      国家是如何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的?一、私募投资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


·司法机关超期羁押超的是什么期
      司法机关超期羁押超的是什么期?1、期羁押超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羁押期限,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


·房产在国人的心目中地位是很高的,有了房子就意味着有一个稳定的
      房产在国人的心目中地位是很高的,有了房子就意味着有一个稳定的家,给予了一个家庭应有的安全感和归属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达,人们购房思想发生转变......


·八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是多少
      一、八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是多少按照民政部出台的最新规定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二、军人伤残抚恤金标准(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剐蹭用划痕险需不需要保险?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划痕,但使用车损险修复划痕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由此划痕险应运而生。如果提前购买了划痕险,在满......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现在的观点认为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我国的习俗是在结婚前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女方带嫁妆......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小产权房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是不允许交易的,买卖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在购买了之后......


·融资入股合作协议范本的内容
      融资入股合作协议范本的内容融资入股,是一种常见的入股的方式,也是一种比较常用的方式,在进行融资入股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协议书的。那么,融资......


·一、交通事故逃逸新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新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不要通知对方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不要通知对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集资诈骗有死刑吗,集资诈骗罪怎么量刑
      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最高可以是判处犯罪分子死刑。就集资诈骗来看,通常会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受害人的范围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