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债务诉讼时效期限为多久?

合同债务诉讼时效期限为多久?
  
  一、合同债务诉讼时效期限为多久?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
  
  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单独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让位于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
  
  (四)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
  
  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合同法第61、62、66、161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合同无效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法院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五)合同解除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
  
  在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因该物权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产生,其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解除合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
  
  (六)起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自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即发生,而不是送达给相对人之时。
  
  (七)撤诉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撤诉,应视为自始没有起诉,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如原告未预交受理费,法院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不中断。但起诉后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情形,因非当事人之意志,与当事人以自己的意志决定撤诉不同,如果起诉状已送达给相对人的,可视为向相对人主张权利,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八)公告催债、口头催债、信函催债、单方面行动是否产生时效中断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产生了债务而引起纠纷的话,那么对于债权人就需要在案件的时效之内对自己的权益提供保护,同时在提起的时候也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还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管辖权司法解释有哪些?
      民事诉讼管辖权司法解释有哪些?民事诉讼管辖权司法解释有哪些?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


·卖房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卖房是相对于房屋的售卖者而言的,这也涉及到一定的程序,但卖房的程序显然与买房的程序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当事人地位不同的那......


·工作中试用期辞退也需付代通知金吗?
      工作中试用期辞退也需付代通知金吗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决策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决策流程是怎样的?一、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决策流程是怎样的1、寻找投资机会。投资经理准备行业研究,根据战略和投资计划,寻找标的并登......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国家征收土地都是需要给予土地使用人应有的补偿。具体来说有分成林地、房屋、田地等地。一般补偿费用里面包......


·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是多久
      ?一、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是多久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


·孕妇流产司法鉴定要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越来越讲求证据,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许许多多以往无法查明的事实也能成为证据,例如法医学和鉴定学的发展,司法鉴定作为比较权威的一种手段......


·公诉人如何举证
      自从中国有了自己的法庭以来,打过的官司不计其数,可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如何举证呢?关于公证人如何举证这一问题有着严格的执行标准。如果想了解......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来,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准越来越高,国家为了人民生活的更好正在做出不断地努力,拆迁改造就是一个很......


·婚后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城市的改造和建设快速发展,在拆迁房的归属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相关法律对拆迁房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做出太多明确的规定,这在一......


·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
      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一、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检察院立案时间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立案侦查严格来说没有时限,一般所说的侦查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