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3、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象。录音录象制作者,是指录音录象制品的首次制作人。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成立本罪还要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二、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者非财产的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的财产权造成了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吗
      无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吗?一般认为,无主物是无法确定其归属的物品,如个人拾到的漂流物,一些小矿石等等,个人在拾到这些物品时根本无法确认它的主人。许......


·有老年痴呆写的遗嘱有效吗?
      有老年痴呆写的遗嘱有效吗?一、有老年痴呆写的遗嘱有效吗?有老年痴呆写的遗嘱,如果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确定的则有效。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


·注册商标重名两个字是否侵权?
      注册商标重名两个字是否侵权要看具体情况。判定是否侵权主要标准有三点:(1)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何为“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一般......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


·债权债务清查的过程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查的过程是什么?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1、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2、核算清算费用;3......


·发生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句话放
      发生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句话放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也同样贴切。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


·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一、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侵权行为形态是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这对于明......


·司法鉴定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诉讼要讲证据,证据要有权威性和说服力,司法鉴定提供了这样一种方法,经过鉴定的结果真实可靠,而且很专业,这是因为司法鉴定有着严谨的程序,法律上......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


·拘留出来后多久可以再次拘留?
      拘留出来后多久可以再次拘留?拘留没有次数的限制同样也没有时间间隔的期限;相关法道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是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