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怎么算?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怎么算?1、如果仅保全10000元,保全费120元。具体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2、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4、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5、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二、诉讼保全担保收费由谁支付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而会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有审判员具体操作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三、财产保全程序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3、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综上所述,诉前财产保全在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数额按照1%缴纳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数额超过10万元部分,按照0.5%缴纳财产保全担保费,对于弱势群体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担保公司应当提供无偿担保,对于有经济困难的民商案件,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优惠20-40%,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离婚析产:离婚房屋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
      什么是离婚析产:离婚房屋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分割双方房屋共同财产。如果房屋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离婚,将房屋进行过户析产,因为过户后的房屋还......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怎么去处理赔偿?一、赔偿范围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


·婚姻法司法解释2023夫妻债务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债务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债务规定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哪一类作品?
      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哪一类作品?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电视剧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


·钢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吗
      钢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吗?一、钢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吗?钢结构工程作为主体结构,安装不能分包,制作可以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


·在合同法第几条写违约金
      在合同法第几条写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是有关违约金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需要创业的大学生贷款条件有哪些
      需要创业的大学生贷款条件有哪些?一、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1、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2、大专以上学历;3、18周岁以上。二、......


·被别人抢注商标损失惨重怎么处罚
      被别人抢注商标损失惨重怎么处罚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


·一、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商铺出租事宜所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既要考虑怎样履行合同,又要考虑怎样保障自己特殊情形......


·南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各承担多少?
      办理五险一金的好处想必您都知道,员工在公司工作,公司就必须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这是公司的基本福利,也是国家强制规定缴纳的。那南通五险一金缴纳......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