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强制执行法解释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法解释是什么?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针对负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财产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直接强制执行包含:划拨、收缴、拍卖。间接强制执行包含: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如滞纳金)。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综上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履行义务人达到履行义务状态,行政强制措施是使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状态,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采取的手段,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申请到什么地方2023
      著作权申请到什么地方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


·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2023
      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2023一、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


·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安徽省近年来在我国城市化的建设中成果颇多,这一方面得益于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政府通过土地征收......


·司法鉴定手指断了鉴定标准有哪些?
      伤害有相应的轻重等级之分,当事人的受伤程度的大小可以经由司法鉴定来鉴定。司法鉴定象征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破解案件的一把好手。同时,司法鉴定具......


·在我国有没有卖征地补偿的书
      在我国有没有卖征地补偿的书征地工作的全面落实开展这其实对于各国家行政单位来说是属于任务比较繁重的,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很容易造成民众对国家权......


·劳动法是否可以克扣工人工资
      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


·被执行的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执行的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执行人不还钱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


·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
      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一、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享有上诉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原告、被......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一、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而农村土......


·一、交通事故处理结束赔偿协议未签有法律效益吗?
      一、交通事故处理结束赔偿协议未签有法律效益吗?交通事故调解书只有签字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对调解书不服,不签字,是可以重新进......


·拼车出事故如何处理?
      1、首先要确认开单位的车是做什么: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还是公车私用。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极大的可能被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