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作为教师犯重婚罪会开除吗

一、作为教师犯重婚罪会开除吗?
  
  教师犯重婚罪是可能会被开除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了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五种情形: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如果犯罪嫌疑人之前的工作是教师,那当事人的文化水平不会特别的低,不可能不知道重婚是法律上坚决禁止的犯罪行为。法官通常考虑到教师的工作岗位比较特殊,所以,教师涉嫌重婚罪的话有可能会从重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朝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朝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


·非法经营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目前我国对一些行业实行特许经营许可制度,没有拿到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否则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有些单位以经营为幌子,搞......


·在我国应收票据指的是什么
      我国普通民众不了解应收票据的概念是很正常的,因为应收票据是属于在商务合作的过程当中采用的一种商业汇票的结算方式。在应收票据上都是有具体的金额......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的规定是可以和劳动者积极的进行一个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


·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随着当代经济的发展,各类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层出不穷,电话、短信、网络等诈骗案屡见不鲜,具体作案模式也越来越复杂,成为时下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我......


·离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由谁继承?
      离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由谁继承?一、离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由谁继承?离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由配偶继承,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一、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老人的房子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特殊情况下可以享有继承权,即丧偶后仍然继续履行主要赡......


·个人注册商标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
      个人注册商标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一、个人怎么注册商标,注册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书;委托书;缴纳费......


·提请民事诉讼请求的地点一般是哪里?
      提请民事诉讼请求的地点一般是哪里?一、提请民事诉讼请求的地点一般是哪里?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


·员工有重大违纪能辞退吗?
      员工有重大违纪能辞退吗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怎么办
      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之间除财产外争夺的另一个焦点,法院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各种条件以考虑一个最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以及未来发展的生活环境,那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