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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法》对企业辞退十年以上员工的规定:10年以上工龄,应当视为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辞退。 如果需要辞退,应当给与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辞退十年以上员工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企业辞退10工龄的老员工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况,是该员工犯了重大过失,符合劳动法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单位以此作为理由将你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给你。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那么就是属于老员工,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法定的理由来进行辞退,那么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对于补偿的标准就要按劳动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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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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