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分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如下。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在当代社会,孕妇在哺乳期内的话是不能够被辞退的,所以一旦被辞退,如果劳动者想要继续的履行合同,那么完全是可以的,但是也有一些人员他们担心,可能用人单位会因此和自己不合,继续留在这个公司也没什么意思,就会选择离职,离职的话用人单位这个方面需要有一大笔的赔偿金的发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邢台市征地补偿条例有什么?
      邢台市征地补偿条例有什么?征地补偿是现在的一大热点,是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法律问题之一。关于不同的地区具体的征地补偿会有所不同,但是差异不会......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程违约金审计扣减是怎样的
      一、工程违约金审计扣减是怎样的工期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4.(3)款“每延误1日,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下列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


·网络诈骗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网络诈骗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网络诈骗司法解释全文??一、发布背景此前针对诈骗罪较为详细的解释是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


·首付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是首次支付给开发商的最低金额
      首付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是首次支付给开发商的最低金额,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个人购房时的首付比例。那么在广州买房子首付多少呢?一般按照国家标准,首付......


·随着国民经济的稳步提升
      随着国民经济的稳步提升,国家对于公民的基本生活也出台了很多利民政策,社保是这些年来进行的一项利民政策,对于很多普通百姓来说,社保使得他们不用......


·闯红灯了怎么查询结果
      去管理所查询。要带好以下几个证件:闯红灯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两者缺一不可,还要带好足够的现金,一般闯红灯会罚款200元。到了车管所后,证件交给......


·一、驾驶员醉驾网逃有什么后果?
      一、驾驶员醉驾网逃有什么后果?驾驶员醉驾网逃会被公安机关逮捕并且加重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构成绑架罪怎么判刑的?
      构成绑架罪怎么判刑的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死亡财产继承证明怎么开?
      死亡财产继承证明怎么开?1、到公证处的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