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重婚公诉书应该怎样书写

重婚公诉书应该怎样书写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______案由:重婚罪诉讼请求:被告人______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事实与理由:自诉人与被告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一子______。初时,两人感情较好,但自1999年开始,两人感情逐渐谈漠。被告人______于______年开始与______非法同居,两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私生子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下私生子______。______为一无职业的家庭妇女,______年来一直由被告。______还为______购买了______房供自己与______及三个子女居住 。______与______对外以夫妻相称。在私生子女入读时,______对外宣称______和______的父亲是______,母亲是______。两小孩称______为爸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______点,自诉人去______处找______,被______伤。 综上所述,被告人______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妇的名义同居,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处。此致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吗1、重婚罪属于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本人起诉法院才受理,检察院起诉法院不受理。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是谁?重婚罪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权。一般说,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时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的,被害人支持配偶重婚。如夫妻结婚多年,妻子不育,妻子主动帮助丈夫娶个二房,以繁衍子嗣。这种情况下,妻子不认为自己是被害人,是不可能一被害人是否向法院起诉的。有的夫妻,丈夫另有新欢,要求和妻子离婚。妻子一允许是否再婚为条件要求丈夫不予自己离婚。这种情况,妻子也不会去法院起诉丈夫。重婚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会秩序。即使重婚者的配偶不起诉,国家也应当追究重婚着的责任。对于重婚罪,公安机关有义务主动侦查,检察院也有权力提起公诉,不管被害人是否愿意。2、被害人可以自诉妻子与他人重婚,政府去法院起诉,丈夫与他人重婚,妻子到法院起诉,这完全符合中国人的法律传统,法院应当受理。3、被害人要求追究配偶重婚罪,但证据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自诉案件,要求自诉人出示对方的犯罪证据,自诉人出示的证据往往不能证明被告人犯罪。自诉人诉丈夫与他人姘居,并生育了子女。姘居不构成犯罪,非婚生子也不构成犯罪,必须有证据证明丈夫与他人重婚才能胜诉。证明丈夫重婚的证据可以是政府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丈夫在档案中的家庭成员登记表,丈夫与他人举行婚礼的证据,丈夫在亲属、邻里、单位领导面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证据。这些证据,被害人往往难以取到,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提供线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重婚犯罪人员的罪行一旦调查清楚,确定这类犯罪事实的。我国的人民法院对这类违法犯罪者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这类犯罪人员还应积极地赔偿婚姻受害人员,保护我国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判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多久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多久?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


·江苏省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江苏省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


·忘记领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一,忘记办土地使用证了,怎么补办呢?土地使用证一般是指国家土地管理局认定我们有权使用房屋和土地的一种法律凭证。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我国法律保护土地......


·一方起诉要抚养费需要多少钱我国《民法典》规定
      一方起诉要抚养费需要多少钱我国《民法典》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可以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不可以继承,并不属于个人所有不能够发生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


·什么是举证质证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是每一位车主都应该买的,毕竟这是买的一份保障,而且交强险的保险费也不贵,每一位车主都能承受。如果发生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