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中断后对方发来发票函会再次中断时效吗

诉讼时效中断后对方发来发票函会再次中断时效吗?对方发来发票函会再次中断时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最长民事诉讼时效多久?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最长时效是二十年,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在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般来说,我们在向当事人下发催债通知书律师函之后,对方总该会有回应的,其实在收到对方的回应之后,如果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可以再给对方当事人将你的准备时间,如果干脆就不承认,就不应该再继续拖拖拉拉,应该及时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结婚几年才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
      夫妻结婚几年才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


·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案由是什么
      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案由是什么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的案由是“子女抚养纠纷”,或者“财产纠纷”,或者“由同居引起的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理由是:解......


·高速倒车逆行处罚规定是什么?
      高速倒车逆行处罚规定是什么一、高速倒车逆行处罚规定是什么?高速上驾驶机动车逆行扣12分,罚款200元,逆行的认定标准是: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


·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
      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


·大病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按什么计算?
      大病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按什么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主合同只有在满足了《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要是导致了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此时对于......


·买房时父母出的首付款,能要回来吗
      ??在婚姻法的领域里,涉及到父母出资购房款的规定主要有两条。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


·嫖娼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嫖娼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你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你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2、民警的抓获记录。......


·公诉人可以请律师吗
      公诉人作为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其提起公诉,是属于重大犯罪行为了,关于公诉人可以请律师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一个简要的讲解,并给您介绍许多......


·2023年土地使用权划拨能买卖吗
      土地使用权划拨能买卖可以购买。土地属于划拨方式的房子首次上市交易时,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