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期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一、患病期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不能工作的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者在劳动前因积极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写明相关的劳动纠纷解决方式,一旦发生后,劳动者可以凭借这类劳动合同进行办理。如劳动单位违约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举报或诉讼的方式,到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
·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要件内容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要件内容是什么一、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要件内容是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
·婚后女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婚后女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
·最高法院关于重婚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法院关于重婚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基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更为适宜”应理解为更为有利于被害人起诉,在重婚案件中,被告人居住地应包括有重婚犯罪行......
·诈骗5万要判几年?
诈骗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要件是什么(一)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债务人因诈骗被捕,债权人找担保人要钱?
债务人因诈骗被捕,债权人找担保人要钱?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债权债务人为了使得自己的自己的债权债务得到有效的保障,债权人一般会要求债务人为该笔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