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地产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房地产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2、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根据以上规定得知,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一般来说,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列明的条款:1、当事双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如果由委托人办理的话,需要出具委托人的上述信息;2、合同的标的,即这栋房屋。需要包括以下所述的内容:房屋所在位置;房屋的面积,其中需要标明使用面积和分摊面积;房屋属于期房还是现房;房屋的装修情况以及维修的标准;3、房屋的付款时间以及总价格;4、房屋交房的期限。卖方需要在交房期满之前,将房屋交给买方。买方接收房屋之日起,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卖方需要给予应有的帮助。5、卖方必须保证交付房屋的时候,该项房产不存在任何的财产以及产权纠纷。卖方需要保证在交付房产的时候,房屋上面的抵押权已经清除。如果该房屋交付之后存在任何以前存在的纠纷,都需要卖方负责;6、双方应该在合同上面明确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该项条款可以促使当事人更好的履行合同上面的义务,也可以起着维权的作用,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比如应该明确规定买方如果没有按时缴纳购房款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如果不及时交付房屋,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还需要明确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7、对于房屋的保证、物业的管理以及小区存在哪些公用设施,双方需要事前进行沟通,并且罗列在合同中。8、当购房者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反映,以寻求解决。若相关部门解决不了,就需要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9、房屋买卖合同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顾虑自己权利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实现自己权益的,因善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善用书面催促并保留证据,专业的律师函催促,这样可以有效的中断时效。综上所述,购房者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保护民事权利,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标明交房期限,房屋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以及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房产转移手续,合同应当约定双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卖方应当在房屋交付的时候,清除抵押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一、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1、独生子女;2、新......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


·工伤哪些时候鉴定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容易混淆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两个概念。许多人将两者都称为工伤鉴定。事实上,两者都称为工伤是不准确的,极易给工伤保护过程带......


·一审上诉期限过了提交上诉状
      对于提交上诉状超出诉讼规定的期限,一般法院不会再按照上诉处理,应该是按照申诉处理的。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仅表示上诉,既未递交上诉状,又未......


·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
      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时代的发展,必会带来其他事物的发展。这其中包括文化教育,政治,经济。而影响最明显的就是经济,当今时代的发展是......


·房屋担保抵押到期后多久失效
      房屋担保抵押到期后多久失效?房屋担保抵押到期后失效的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超过六个月,抵押担保合同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还审判么?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还审判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


·对于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一、对于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1、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2、请......


·宣告无罪和不起诉两者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和不起诉两者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


·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
      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抚养自己的孩子是每个父母必须尽到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如果父母不能尽到自己的义务就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就算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