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赔偿钱给谁

交通事故赔偿钱给谁,怎样办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数额少的由当事人先垫付,保险公司将钱打入投保人账户。赔偿数额较大时,由受害者、保险公司、投保人三方协商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受害者。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1、最后的赔偿费用还需要上诉法庭,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进行赔偿。治疗期结束后,后续需要做恢复的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要另行上诉,陈述实际的情况,按照法庭的判定索要赔偿。但是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期后必然会发生的后期遗留问题,会产生其他的费用,肇事者应该一次性赔偿治疗费用和后期恢复的费用。2、受害者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肇事者要根据医疗机构给出的证明开好了进行自已赔偿,或者现在每个车主都要上各种车辆保险,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保险公司也要根据这些证明做出赔偿。3、误工费:指受害人在受伤治疗这段时间本来可以工作挣钱,但是由于治疗期间无法工作而损失的经济。误工时间的判定依据需要以医疗机构治疗受害人的实际时间为准。受害人治疗期结束后出现伤残情况,误工的时间延长到伤残鉴定的前一天。受害人的误工费还要根据收入证明,有的人有固定工作的,按照工作应得实际报酬赔偿,没有固定收入,例如司机、作家等,根据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也可以参照当地普通职工一年的平均出入计算。4、护理费:受害人在治疗期和康复期需要护理人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计算方式按照每月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护理人员是亲属或者是朋友,按照护理人员实际的损失赔偿。雇佣护工的按照护工的实际工资支付。一般情况下,允许有一个护理人员。但是如果受害者受伤严重,一个护理人员无法完全照顾,可以申请增加护理人员,但是通常都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才能申请。5、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具有抚养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义务,因为受到交通伤害,自己无法履行这些法定义务,肇事者要赔偿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被抚养或者赡养的人两个以上的,赔偿的金额要看当地上一年平均城镇的消费水平。这类交通案件的受害者在治疗期间,对自身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在赔偿时,要求这类交通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对自身的交通伤害进行赔偿。如拒绝赔偿的,可以收集案件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


·遥墙机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遥墙机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


·关于吸毒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吸毒不仅会使人们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而且还会导致吸毒者意识模糊,反应迟钝,无法辨认清楚事实,一般来说,吸毒者都会造成家破人亡的情形,我国法制......


·被人打了应该怎么处理
      一、被人打了应该怎么处理受到伤害后,无论加害人的行为够不够成刑事犯罪,被害人有经济损失的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都是可以向加害......


·协议能作为诉讼标的吗?
      协议能作为诉讼标的吗?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


·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一、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没有约定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没有约定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办?一、没有签到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办?购销合同的违约金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按违约所造成的实......


·公司辞退员工的应该给员工啥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的应该给员工啥赔偿?一、公司辞退员工的应该给员工啥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


·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自诉人自己提供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


·司法鉴定的依据有哪些
      你知道我国关于司法鉴定的依据都有哪些吗?其实这也就是指司法鉴定的规定有哪些。司法鉴定是一种十分专业的鉴定活动,需要由专门的人员来进行鉴定,这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