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形属于拐卖妇女罪

哪些情形属于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是行为人的妻子、子女及其他亲属;既可以是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也可以是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行为人实施了拐卖妇女的行为是本罪的关键所在。所谓拐卖妇女,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另外,买卖婚姻以及行为人确属通过介绍婚姻而索取财物的,均因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不构成本罪。二、拐卖妇女罪客观要件是怎样的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物色外流妇女,并用谎言骗取信任,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有的是利用各种关系,花言巧语夸某地生活好,以帮助介绍对象、安置工作等为诱饵,诱骗妇女随自己离家出走。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的行为。将收买、绑架、贩卖、接送、中转被拐骗妇女的行为作为拐卖妇女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本法对拐卖人口犯罪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 、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罪。在五种行为方式中,拐骗和贩卖是拐卖妇女罪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客观表现。司法实务中,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罪。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 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本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并不一定就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实践中,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


·哪些属于犯罪既遂的情形?
      哪些属于犯罪既遂的情形?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


·何理解和判断《食品安全法》经营者的明知?
      根据司法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认定为经营者的“明知”:1.销售法律法明令禁止的食品的;2.更改食品生产日期的3.同一批食......


·彩礼能算夫妻公共财产吧
      彩礼能算夫妻公共财产吧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


·在我国汽车划痕险能买几年?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的保险行业是比较发达的,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的安全意识越来越高,也像要通过保险这种手段规避一些风险,比如说汽车划痕险是社会生......


·车祸责任等级该怎么划分
      车祸责任等级该怎么划分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车祸责任等级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等级,这是由交警根据现场的勘验等作出的。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自己提出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当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候,如果遇到了工伤,像这种情况下,其实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地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对员工的工伤情况负责任。但是如......


·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一、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界定,建筑安全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检察院退侦公安应怎办?
      一、检察院退侦公安应怎办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法院可以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吗?
      法院可以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


·股东股票质押规定是什么?
      股东股票质押规定是什么一、股东股票质押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