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辞退员工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辞退员工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司辞退员工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通常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一)及时结算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二)为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协助办理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向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二、《劳动合同法》
  
  1、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用人单位以下列理由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提出辞退,并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不包括在内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员的
  
  (四)劳动合同期届满
  
  (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综上所述,单位宣告破产,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形,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满6个月按照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作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据效力是怎样的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合同、书信、......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一)了解付费情况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1、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


·随时准备辞职的人符合什么情况
      随时准备辞职的人符合什么情况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


·用人单位注销后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否会被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职员由于工作原因受伤,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故而需要做工伤认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职业病是较为常见的一类工伤,我们知道用......


·公司法律师有名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律师有名的业务范围是什么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按照诉讼与非诉讼的角度划分,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有:非诉讼方式1、资产的运......


·双方打架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
      双方打架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两人打架,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


·法律所规定的监护人并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法律所规定的监护人并没有第一,第二之分。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


·碰到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
      碰到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赔偿实际的损失,其他的无需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对于单位犯罪的构成,一般有公司或者企业,犯罪主体是一个单位,且支配犯罪意识。对于出资只有单一股东的一人公司来说......


·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
      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


·符合条件的
      符合条件的,能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