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请病假之后病亡算不算工伤?

请病假之后病亡算不算工伤?
  
  一、请病假之后病亡算不算工伤?
  
  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有关解释,这里的“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前(送)往医院或当场抢救,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把握。
  
  二、工伤认定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纷争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四、不予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者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也是属于工伤的, 因为工伤也是会给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在发生了工伤后受害人也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的,那么在赔偿的工伤赔偿时也是需要先对工伤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以及实际情况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取保候审一般还会不会拘役?
      取保候审一般还会不会拘役?取保后还有可能拘役处理,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


·代驾车祸责任谁承担责任?
      代驾车祸责任谁承担责任?代驾有风险,找代需谨慎。不管怎么说,代驾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有关于代驾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发生代驾事......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一、缔约过失及其构成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


·北京丧葬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丧葬费补助标准是多少?丧葬费是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派出所关押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退回派出所关押吗?检察院批捕后有可能会退回派出所关押,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比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羁押其两个月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


·欠款16万怎么判刑
      个人欠款多少也不会被判刑。只有个人欠债有钱不还,经.过法院生效判决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还要躲避执行庭法官,有钱故意不还的,才会被拘留,甚......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注册公司应该注意什么
      注册公司在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租房合同时,一般要先和房屋所有者对房屋的各个方面进行实地勘察和一些要求的洽谈,同时,注册公司也会通过与房屋所有者签......


·男方迁户口到女方都需要什么手续?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


·应该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即使夫妻身处异地的,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那您知道夫妻究竟应该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


·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