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女人出轨是不是重婚罪?

一、对于女人出轨是不是重婚罪?出轨不一定就是重婚罪;如果他们在公开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涉嫌重婚,注意取证。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二、怎么才算重婚行为,重婚罪要被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关法律依据《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三、重婚罪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罪名已经算是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但对于此罪名也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才能进行证据,而对于只是出轨或者是同居就不能认定为重婚罪,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收集更多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违章后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违章后怎么处理一、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


·在看守所一年半还没判是否合法?
      在看守所一年半还没判是否合法?一、在看守所一年半还没判是否合法?在看守所一年半还没判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之下可以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到看......


·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
      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网络诈骗是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对于这种严重危害人民财产的人,国家是坚决打击的。但是,犯罪......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吗一、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吗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


·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主要是为了看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所说的面
      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主要是为了看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是否一致,这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与之后的房屋装修有关。那实践中在测绘......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一、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公司债务也是债权债务的一种,受《合同法》制约。总的来说,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两种。......


·创业板可以股权转让吗?
      创业板可以股权转让吗?一、创业板概念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


·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是什么意思
      刑事证据根据来源进行划分的话,可以区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当然这仅仅属于刑事证据的一种分类。而在原始证据中包括了间接证据,而在传来证据中也......


·有名合同物权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有名合同物权法中的规定是什么?一、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