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工资多扣了怎么办

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工资多扣了怎么办?1、与公司协商。公司扣工资的,应当说明扣工资的理由,甚至所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且相关规章制度是已经过事前公开公示,否则,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属于无理的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利息损失。2、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协助处理解决。3、如仍未解决的,可以至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4、如劳动仲裁生效后,公司拒绝执行并拒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二、拖欠工资的处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法定的,所以,并不是说用人单位想扣多少就随便能扣多少,被公司多扣去的这部分工资,如果公司给不出合理的解释,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必须要补发克扣的工资,逾期不补发的还要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吗
      离婚后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吗?一般不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


·婚姻里夫妻可以共处一室
      婚姻里夫妻可以共处一室,离婚后总有一方必须搬离。对于没有居住场所的人来说,房屋产权争夺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房子的可观价值也导致双方争执不肯退让......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


·什么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什么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一、什么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


·一、法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法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法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们知道,一般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且一般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劳动争议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一样。那么,劳动......


·丈夫死了妻子可以继承房产吗?
      丈夫去世后,对于他留下的遗产,妻子、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同时要注意zhi丈夫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只有在没有法律规......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的概括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的概括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