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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催收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电话催收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在债务到期后,根据借款合同,债务人要偿还本息,如果其没有及时偿还,又无法联系到,债权人可以通过公告或者邮寄催收函的方式告知,只要可以证实对方已经收到,即使其没有做出明确回复,诉讼时效也会中断,这样对于债权人来说有更多的时间准备起诉。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二、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何在?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如果中止事由消除是在最后6个月之内,诉讼时效再计算6个月。三、诉讼时效中断后怎么办?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综上所述,债务人拖欠债务,债权人从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有三年的时间去起诉。这个过程中,债权人可以通过邮件、电话及短信方式催收,这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发生,这样对于债权人来说有利,可以延长诉讼时效,防止逾期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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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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