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明和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

发明和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权利人不同。职务发明,权利人是公司。非职务发明,权利人是个人。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1、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3、《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发明和职务发明的区别非常明显,发明的相关专利权所有是在发明人的手上,而职务发明是在发明人所在的单位上,即使是发明人不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用人单位也享有该发明的相关专利权。只要是有他人进行需要使用新型发明的话,都需要通过专利权所有人同意才能够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结算时虚报冒领属诈骗吗?
      工程结算时虚报冒领属诈骗吗?一、工程结算时虚报冒领属诈骗吗虚报冒领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诈骗数额达到几千元就会涉嫌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刑......


·被公安机关现场传唤会怎么样
      被公安机关现场传唤会怎么样?1、被现场传唤的话不会怎么样,被传唤的人只需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询即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


·公司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融资的概念是什么?一个公司在成长过程中会用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金、设备等。其中资金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因此,不管是大型公司......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能够主张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


·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怎么算赔偿金
      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怎么算赔偿金?1、 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辞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


·怎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在买房的时候,若当事人之间就房屋买卖达成了一致的话,那此时需要实际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才行,毕竟之后要办理登记备案,也要进行房产的过户。但......


·女职工怀孕期间住院扣工资吗
      女职工怀孕期间住院扣工资吗?怀孕期间住院不会扣工资,但也不是按照正常出勤天数发放工资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按照上一个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标准来进行赔付,一般情况下的话是3万多元,交通事故......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最新噪声标准1、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1类55分贝45分贝2类......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