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吗

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吗?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二、劳动关系转到分公司要签合同么?劳动关系转到分公司之后一般都应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龄都是连续计算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三、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1、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2、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3、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像是这种从总公司到分公司不连续计算工龄的,除非是中间双方终止过劳动关系,比如职工跟总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然后又自己到分公司应聘的这种状况。另外,公司决定把员工调至分公司的话,其实也应该征求一下职工自己的意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上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


·女方j可以放弃抚养孩子吗?
      女方j可以放弃抚养孩子吗?离婚双方如果育有子女,有的时候夫妻双方会在孩子的抚养权上发生纷争,在这个时候,法院一般会根据夫妻协商及当下的实际情况......


·房产如立遗嘱后怎么继承?
      房产如立遗嘱后怎么继承?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


·一、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否有效?
      一、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否有效?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不合法的,因此无效。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


·辞退员工补偿社保费吗?
      辞退员工补偿社保费吗?一、辞退员工补偿社保费吗?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不给书面通知书就拒绝办理离职手......


·工程履约保函担保期限怎么订
      工程履约保函担保期限怎么订一、工程履约保函担保期限怎么订?工程履约保函担保期银最长是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履......


·开发商延期交房该怎么维权?
      1、保留购房时候的相关证据材料在发生延期交房的纠纷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


·退回补充侦查申请书的格式应该怎么写
      一、退回补充侦查申请书的格式应该怎么写______公安局补充侦查报告书字(______)___号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你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


·一、杭州撞了出租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杭州撞了出租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


·两个孩子共同抚养权怎么取得
      有的家庭选择生育一个孩子,满足条件的也生育了第二个孩子,但是有些家庭的夫妻甚至出现了离婚,同时也在争夺两个孩子共同抚养权。夫妻在离婚的时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效期是多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没有失效期的,其证明劳动者和发出的用人单位此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通常“解除劳动合同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