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清算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公司清算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执行吗?隐名股东股权是不可以直接强制执行的,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股东,更不能执行其法律上不认可的股份。对于隐名股东的股权,完全可以凭借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形式化证据证明股东资格。实践中,股东名册记载并经工商登记的股东与实际认缴公司资本、承担公司盈亏风险的股东往往并不一致,前者为名义股东,也即显名股东,后者就是藏身幕后,委托他人代持股的实际投资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隐名股东。隐名持股现象的普遍存在,一般无非是基于以下三种原因:第一,为了规避法律强制性规范,一般是为了规避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主体、投资比例及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第二,基于隐私保密、合理规避投资风险;第三,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的程序具体如下:1、企业宣告解散、破产的,就应当立即成立清算机构。清算组的确定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由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自行组成清算组。2、清算机构成立后,就应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具体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3、企业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到了清算的地步,实际上,公司现有的资产都会被用来偿还相关的债务,但是股东本人并不需要对公司债务负有连带偿还责任。至于隐名股东的股权,如果隐名股东和挂名股东之间达成了相关的协议,执行挂名股东的股权跟执行隐名股东的股权是一回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哪些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


·最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修正案》条文:将《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


·劳动者的伤残津贴应该怎样计算
      一、劳动者的伤残津贴应该怎样计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


·一、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家安置房交房标准一:标准房间(客厅、餐厅、卧室)1、地面:水泥豆石地面压光;2、墙面:满刮腻子,白色乳胶......


·引诱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什么?
      引诱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如何进行集资诈骗追脏呢
      集资诈骗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可能有的朋友已经深陷其中,致使自己损失巨大,为了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国家也已经立法保护,加大了对集资行为的管......


·一、市民举报雇佣童工有用吗?
      一、市民举报雇佣童工有用吗?有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


·对商标侵权商品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对商标侵权商品的扣押期限是多久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涉嫌商标侵权,工商部门就有权扣押物品,但物品扣押期限只有1个月,......


·大厦高空坠物致人死亡责任怎么算?
      当我们路过高楼大厦的时候,有时候是要格外注意一件事情的,那就是提防高空坠物,高空坠物十分容易对人造成伤害,严重的是会致人死亡的,那么,这时候......


·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次?
      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次?一、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么?1、一般的民间借贷、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没有义务来处理和解决,你报警的话......


·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