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认定损害赔偿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认定损害赔偿方式是什么?1、交通事故的责任往往引发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对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其包含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等不仅简单的是对交通事故的说明,在之后的事故赔偿中,其可以作为赔偿责任份额的重要证据。2、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定程度上影响赔偿责任的带大小。如果作为责任主体的人同时作为赔偿主体,那么其事故责任越大,往往其赔偿责任也越大。3、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当事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与责任的比重成正比。对事故的发生当事人所起的作用越大,其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也就越高;而赔偿责任的认定并不完全取决于当事人在事故中的作用。4、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体比较狭小,而交通事故赔偿主体范围较为宽泛。实践中,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一般只包括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双发当事人,而事故的赔偿主体其宽泛性在于,其不仅包括事故发生时的双方当事人,还包括与双发当事人有相联系的人或是与肇事车辆有联系的人。5、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而赔偿责任的认定往往需要由法院根据诉讼程序法加以确定。举例说明: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会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认定书里既已明确了事故的责任承担,而赔偿责任需要经过赔偿权利人通过对赔偿权利的实施才可以实现。6、事故责任一般不涉及赔偿问题,而赔偿责任主要讨论和解决的就是赔偿问题。除此之外,二者所依据的法律也有所不同,责任认定一般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处理程序》等规定,而赔偿责任认定往往还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直以来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也是由交警部门来进行认定,属于全责的一方要对交通事故的所有责任进行承担,并且支付受害者的所有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用,还有一些周边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受害者可以和肇事者进行协商具体赔偿事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一般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确定、恢复以及解除,我们都是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恢复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但是,我们首先都是需要了......


·过错推定是什么?
      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在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当中有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其实这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了,那么您知道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吗?而具体又应该在......


·什么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什么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


·侵犯住宅罪是自诉案件吗
      是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二类自诉案件,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不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


·劳动合同收取赔偿款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
      劳动合同收取赔偿款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具体如下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


·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
      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一、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是可以的,因为公司的实收资本就是公司的股东实际投资的资本总额,一......


·房东乱收水电费能怎么应对
      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