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裁决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综上所述,员工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也很广,因为解除合同纠纷、辞退离职纠纷、工资报酬纠纷及工伤待遇纠纷等,都可以由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裁决书。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有效时间内,错过的话就只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一、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


·男方非要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男方非要起诉离婚怎么办理?其实,若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话,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草离婚诉讼书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法院受理后,认定夫......


·在我国规定的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吗?
      在我国规定的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吗?在生活当中地随房走这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了,当土地上面的建筑物的产权发生了转移的情形之下,实际上就意味着土......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一、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二、......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文公司之间如果相互进行拆借的话,那么很容易导致借钱的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公司的破产,因而很多时候公司......


·被告起诉以后要多长时间开庭?
      被告起诉以后要多长时间开庭?人民法院的开庭时间是根据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调查以后再决定的,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起诉后需要多长时间开庭。依据《......


·一、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吗?
      一、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吗?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如何收费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如何收费房屋预告登记费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


·法院判决罚金行政机关以给予罚款处罚可以折抵吗
      法院判决罚金行政机关以给予罚款处罚可以折抵吗一、法院判决罚金行政机关以给予罚款处罚可以折抵吗?政机关已给予罚款处罚的可以折抵罚金。《中华......


·过失犯罪的类型主要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类型主要有什么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


·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
      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对于夫妻财产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两人是在婚姻关系还存续的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