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重婚罪有没有权利分割财产?

一、重婚罪有没有权利分割财产?有权利分割财产,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二、重婚罪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中国《婚姻法》合理借鉴了外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中第一次设置的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司法实践中,重婚罪导致离婚的,该方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法院将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将更多一部分的财产分割给无过错方,但显然也是有一定的财产分割权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香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香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为了公平公正的解决外商投资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性的问题,在香港特设立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会国......


·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一、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


·夫妻在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给
      在我国,小孩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此时由于他们并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也没有经济收入,因此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而要是父母在其成长的过程中离婚......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


·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
      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


·一、离婚后土地补偿款怎么分?
      一、离婚后土地补偿款怎么分?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


·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中,我们的环境也面临非常严峻的考验,那么在
      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中,我们的环境也面临非常严峻的考验,那么在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有相关法律条款吗?如果能应用法律武器保护大自然呢?下面,就请您跟着......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结婚前男方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
      结婚前男方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全款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只是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女方对该房产......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何为前期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个名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各大小区都会有物业部门来对小区内的各项事务进行一定的管理。通常情况下,这些管理部门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