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不签的补偿金怎么给

劳动合同不签的补偿金怎么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中就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需要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其次订立的时间最迟不能超过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现实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不想对劳动者负责。面对这样一种情况,劳动者需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债务重组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在化解债务风险、调整产权结构、优化资本结构、重新整合经济资源、推动企业在法制化的轨道......


·婚后父亲给儿子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亲给儿子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父母出资为自己的购房,落在自己的子女的名下,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


·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在订立集体合同之后,我们首先要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批。那么,关于集体合同生效时......


·一般二审开庭时间多久?
      一般二审开庭时间多久?应当在两个月内开庭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二审上诉后一般要多久开庭,但规定了审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1、不仅要看总价还要看单价。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惯例,卖房标价往往标的是房屋的总价,而不像一手房销售标明房屋的单价......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强制执行应该怎么办理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强制执行应该怎么办理(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零龄是如何计算的?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零龄是如何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众所周知,离婚时不可避免要进行财产分割,房产分割便属于其中一部分。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在确定是......


·因疫情严重贷款怎么办?
      因疫情严重贷款怎么办?因疫情严重的影响,当事人可以向银行说明原因,并提供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据,由银行进行延迟还款处理,另外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还......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铁路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维护铁路各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


·一、司机醉驾撞车处罚主要是什么?
      一、司机醉驾撞车处罚主要是什么?司机醉驾撞车的处罚主要是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