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辞退要2倍补偿

?一、什么情况下辞退要2倍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况下辞退员工的,即违法辞退员工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综上所述,法律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是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的计算以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两倍的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知识产权对世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各行各业都能涉及到知识产权,而在工程谈判中,知识产权的存在更是......


·妨害作证罪判刑是怎样的
      妨害作证罪判刑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值得一提的是,成立妨害作证罪,需要注意以下......


·房屋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
      房屋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


·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书写?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常见,近几年数据显示离婚率逐渐增加,家庭的和谐是每个人追求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得已用离婚来解决双方的矛盾和纠纷。而离婚......


·离婚后聘礼钱退还是必须的吗?
      离婚后聘礼钱退还是必须的吗?离婚后聘礼钱退还并不是必须的,若是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出返还请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
      在现代社会中,城市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它们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基本上都快耗尽了,所以一些为了谋求发展、利益的人会愿意到城市边缘的农村买房。那从法......


·委托合同终止了有什么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了有什么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


·没有证据怎么实名举报
      没有证据是不能实名举报的,虽然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但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


·对于公证遗嘱能不能推翻?
      对于公证遗嘱能不能推翻?经过公证的遗嘱能推翻,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若是公证人可以参与财产的分割,或者是公证程序......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


·一、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怎么检车?
      一、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怎么检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结案车辆是不能年审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