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注意什么1、保险人在事故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2、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先行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参照规定执行。3、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不予以支付。三、交通保险理赔怎么计算保险人在事故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事故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事故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交通事故的赔偿方一般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方,如果是存在多个事故责任方的,就应当由多个责任方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赔偿的分摊,如果是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大小的,就应当由多个事故责任方进行平均分摊,如果是受害人是主要责任方的,就不能主张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扣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车的,当事人要及时的去缴纳罚款,执行拘留,取回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以内;暂扣机动车,应......


·怎么确定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明确,而此后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但此时产生纠纷的话,就只能以......


·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


·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吗一、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吗企业法人发生变更,是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二、提供资料:1、印......


·无固定工资怎么给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也是应尽的责任。即便是离婚后,父母仍然要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每月缴纳抚养费。有工作的话,抚养费就比较好确定......


·轻伤司法鉴定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社会的节奏越来越快,人们越来越浮躁,不理智行为也越来越多。有时候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发生冲突。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但是如果我们遭......


·故意毁坏财物罪鉴定报告无实物怎么处理?
      故意毁坏财物罪鉴定报告无实物怎么处理?对于赃物已灭失的财产犯罪,已无法就实物本身进行鉴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商标:类别:初步审定号/国际注册号:异议裁定发文号: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商......


·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3年的时间,一般认为,诉讼时效旨在保持法律活动的安全及保持权利和平、避免争议。而诉讼......


·离婚协议范本中怎样写夫妻个人债务?
      离婚协议范本中怎样写夫妻个人债务?一、离婚协议范本中怎样写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先由夫妻自己协商,协商清楚具体债务的划分。个人债务主要包......


·被告可以提前看证据吗
      被告的证据可以在庭审的时候才提交,正常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将被告的证据提前给原告看的。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