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班路上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路上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主要责任在对方的话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的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
  
  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
  
  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劳动者在发生事故后应积极的进行治疗,在治疗痊愈后办理相关的工伤鉴定。按照这类鉴定报告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申请,发生的医疗、营养、交通、误工费用进行相关的赔偿,我国的用人单位和社保公司进行相关的赔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负全责后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负全责后果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了详细的明确,其第二条规定,交通肇......


·有必要调查一方出轨证据吗
      夫妻生活中,要是怀疑对方可能出轨的话,此时要想采取下一步的措施,则必须要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不过,也有人在问了真的有必要调查一方出轨证据吗?......


·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的,肯定是由夫妻中的一方进行的。而此时,作为离婚案件中原告的一方,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才行。那到......


·公司法人申请公司倒闭的流程是什么?如何处理债务?
      近几年,随着社会“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口号响起,很多人投身商场,创建公司,有的乘风破浪创造商业奇迹,而更多公司则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因此倒闭......


·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是造成人员死亡的话,这时候就可能会构成重大交通事故,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就需要对死亡者进行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一、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


·离职后劳动合同遗失的依据是什么?
      离职后劳动合同遗失的依据是什么?离职以后,劳动合同丢失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影响。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条款是什么?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条款在《合同法》中明确进行了规定,根据我国对于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说,针对于合同相对性主要是说双方如果......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一、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


·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由依法审查起诉的机关是什么?
      一、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由依法审查起诉的机关是什么?审查起诉的职能仍然由检察机关承担。法条链接:《监察法》第四十七条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