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如果醉驾单方事故多久结案?

一、如果醉驾单方事故多久结案?
  
  醉驾是刑事案子的,要经过三个阶段的,刑事案件的内容复杂,程序繁琐,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整个案件办下来最少都需要四五个多月的时间。
  
  二、醉驾的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具体审结期限由公检法机关审理确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醉驾的标准
  
  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未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四、《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醉驾处罚
  
  1、醉驾一律处以拘役,期限为六个月以下。朋友不允许会见,至于家属,看守所会按规定通知的,单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坏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酒后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应当按照造成的后果定罪量刑。
  
  2、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醉驾车辆应当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醉驾造成事故致人死亡,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驾发生事故肇事逃逸的,应当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肇事逃逸,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期限不超过1年,被告人被监视居住期限不超过6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父亲委托母亲写遗嘱有效吗?
      一、父亲委托母亲写遗嘱有效吗?父亲委托母亲写遗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和私有,国家有时也会将土地以一定形式给个人或企业使用,以此来更好地促进土地的合理化、充分化使用,使资......


·合同约定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
      合同约定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合同约定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包括加班工资的,加班工资必须是在合同当中另行的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


·取保的人能不能开宾馆
      可以,取保候审期间一般是不能离开住所地的,需要离开时要公安机关批准,至于开宾馆是不受影响的。如果不经批准擅自外出,有可能取消取保候审,并扣留保......


·渎职罪中的“徇私”边界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在法条中有14处明确规定了“徇私”或“徇私舞弊”的内容。其中,除第397条第二款中的“徇私舞弊”属于加重情节外,其余均是犯罪......


·司法鉴定的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在司法实践当中,不少的环节都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而司法鉴定同样如此,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定的,但是对于司法鉴定的问题,并不是您日常生活中都经......


·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怎么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


·工伤认定后不给报销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不给报销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对于工伤的认定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另外也可以要求工伤保......


·店家关门欠钱不还怎么办
      店铺欠钱不还应该以真实的证据为依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有关民间的债务纠纷问题,不能只是投诉就解决,而是要依法起诉处理。债权人要先写......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界定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界定在法律概念中,损害的内涵和外延远比损失的内涵和外延丰富。逻辑上,两者关系是属种关系,损害不仅仅包括财产方面或金钱方......


·高空坠物砸坏车保险怎么全陪?
      在大风天气,高层住宅的业主没有关好门窗话,容易将东西吹落下去。如果恰好砸在车子上面,很可能对车子造成伤害。车主发现情况后,应该及时将车子移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