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抗诉申请书成功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刑事抗诉申请书向哪一级法院提出?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二、二审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1、对象不同上诉审程序的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审程序的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同级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外,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院无权提起再审抗诉,因为已经没有下级法院)只能就其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抗诉。3、机关不同接受上诉审程序的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4、期限不同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法律对再审抗诉的提出没有规定期限。综上所述,抗诉,主要是针对审判过程中存在有问题,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有问题的,抗诉申请书应该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是对人民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裁定不服的,抗诉是对人民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不服的,上诉应当在期限内提出,抗诉没有期限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主动离职需要补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劳......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此时需要注意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话,......


·民事诉讼立案后几天给被告下传票呢?
      民事诉讼立案后几天给被告下传票呢?一、法院立案后,几天会发传票给被告人1、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


·《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


·工程质量险的概念意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险的概念意义是什么在当今的社会中,人们对于风险的防范格外重视,所以这也导致了我国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要求,一些......


·房产继承过户时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房产继承过户时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


·犯了虚假出资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虚假出资罪既遂一般怎么判?虚假出资罪的判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仲裁需要那些材料
      在实践生活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各种关系。随之,申请确认劳动......


·在哪里判定医疗过失?
      在哪里判定医疗过失?一、医疗过失纠纷的概念医疗过失纠纷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而导致患方发生损害,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由于医......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


·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
      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注册公司时各类情况会经常发生,有时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们在公司注册后想要注销掉,公司注销也要遵从法律规定来办理,准备注销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