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权独占许可自己可以使用吗?

专利权独占许可自己可以使用吗?独占许可只有被许可人才有权实施专利。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可以进行备案,但备案并不是强制要求的。二、普通专利许可合同、排他性专利许可合同、独占专利许可合同的区别:1、普通专利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双方约订转让方将专利技术许可受让方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同时保留在该范围内对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与转让权的合同,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特征是,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后,转让方仍保有使用这一专利技术的权利,同时不排斥其继续以同样条件在同一区域转让给他人实施。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专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权人使用费。该合同并不限制专利权人自己在同一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也不禁止专利权人在同一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将其专利许可给第三人使用。2、排他性专利许可合同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但排除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家享有使用该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权人使用费。但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在这一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3、独占专利许可合同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人使用费。这种合同要求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但不能许可第三者使用该专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对于专利权独占许可的认定,应当根据专利权本身的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类型的专利权许可情况,所需要认定的基础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向专利权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范本是怎样的?
      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范本是怎样的?承诺函也是属于一种合同协议,合同签订以后,需要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相应的义务,有时候可能会双方还会签订......


·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时间是多久?
      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时间是多久?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时间在法律上无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于人民法......


·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最多是6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构成。此次调整后我市土地补偿费市区和亭湖每亩为18000元,其他县(市、区)每亩为16000元......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费内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


·拖欠货款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拖欠货款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拖欠货款的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区别包括哪些
      男女缔结婚姻关系的只能通过办理结婚手续的方式进行,但要是夫妻打算离婚的话,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就包括了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虽然同......


·行政枉法裁判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行政枉法裁判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刑事责任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民事、行政枉法......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标准是什么?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


·一、那种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那种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房屋属于共同财产: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