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一、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三)按要求提供小孩儿照片(一般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四)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如果不办理小孩户口迁移,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 如果需办理小孩户口迁移,除协议(有的地方需要到公证机关公证协议)外,需要准备以上材料。 户口迁移的程序如下:
  
  (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
  
  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法院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三)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
  
  中国居民移居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区的情况增多,原来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将要移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子女随同生活,希望小孩能获得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抚养书双方在办理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要求一方优于另一方时,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抚养权变更。我国的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法犯罪未遂免除处罚么
      刑法犯罪未遂免除处罚么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


·法律中规定了再婚前子女的继承权吗?
      法律中规定了再婚前子女的继承权吗?法律中规定了再婚前子女的继承权,父母夫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利。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


·自首坦白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自首坦白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自首坦白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自首的法律规定《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关于解约函格式是怎样的
      关于解约函格式是怎样的解约函实际上在生活当中的运用也是非常普遍的,有些时候公司之间的合作如果没有办法进行下去的话,两公司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


·我国的社保统筹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会有一个社保账户,可以随时查看里面的余额情况。近年来,我国关......


·投标保证金
      1.根据投标人须知第9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


·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社保一直是人们密切关注的焦点,由于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所以社保的缴费和报销比例、范围等各个方面都是您一直关心的问题,那么您是否了解社保缴费......


·欠钱不还怎么办设有欠条?
      欠钱不还怎么办设有欠条?一、欠钱不还怎么办设有欠条?没有借条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只要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都可以。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


·醉酒无证驾驶要量刑吗
      要判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