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2、____方支付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补偿员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劳动合同外,其他的民商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已经完成了的情况下,也不需要专门去出具一份合同终止证明。只不过劳动合同的到期不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自动终止,因为法律上,就算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辞退职工也是违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双方签署合同后,自然就建立了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债权人而言,其有请求对方支付债务的权利,而债务人则有抗辩权。抗辩权......


·交通肇事对方给误工费吗?
      交通肇事对方给误工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
      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会给企业、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为了彻底杜绝工程质......


·哪些人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哪些人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小区业主自治社区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小区业主自治社区责任的内容是什么?小区业主自治社区责任的内容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


·一、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适用?
      一、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适用?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买卖不破租赁是能适用的,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


·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是怎样的非法采砂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


·温县建筑工程质量怎样才算好
      温县建筑工程质量怎样才算好无论是哪个地方的建筑工程,小型的房子装修也好,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好,建筑工程的质量都是不容忽视的。每个工程队做出......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


·熬夜衰老不算工伤
      熬夜衰老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
      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一、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是可以中止的;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