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快速辞职扣工资吗?

对于快速辞职扣工资吗?按照规定的程序辞职的是不会扣工资的,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你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以上就是辞职的具体认定情况,对于快速辞职一般是员工并没有按照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来办理辞职,这种情况显然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才协商来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
      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登记结婚要多久,满足什么条件
      男女到了适婚年龄后就想要通过办理结婚手续成为正式的夫妻,但此时又不清楚办理登记结婚要多久,同时也不太清楚,我国法律对登记结婚有哪些规定。接下......


·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


·一、离婚丈夫藏匿财产是否违法?
      一、离婚丈夫藏匿财产是否违法?一方在离婚时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可能触及法律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


·药物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规定是什么?
      药物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规定是什么?一、药物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规定是什么?办理程序:1、申请人按缴费清单内容填写缴费信息。2、代办处按缴款......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共有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应当归于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绑架罪和抢劫罪如何处罚
      虽然绑架罪和抢劫罪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讲,他们还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不仅是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上面,在对绑架罪和抢劫罪进行处罚的时候......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哪几种?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哪几种?现代社会,一项工程往往人们最为重视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您都知道,对于工程的质量是要进行检测的,质量检验存在着......


·销售假药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是什么《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


·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