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900多万是什么罪?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挪用资金900多万是什么罪?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二)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三)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一些公职人员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也是会通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企业或者国家的资金,然后将挪用的资金用于借贷或者自己使用都是会给其他人以及国家利益造成严重的危害,所以说挪用的资金过于的巨大并且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归还的行为后,也是会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不按车道行驶如何处罚
不按车道行驶如何处罚针对不同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具体的车速不同,则走的车道都是不同的。而现实中,有的机动车驾驶者就不按车道行驶,这样......
·工伤死亡其父母抚养费怎么计算?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外出打工来维持生计,家里就只剩下老人与小孩。一旦农民工出事,家里就彻底断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就会变得特别困难。因此,当......
·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公司法人和股东有时候会为了公司的事而发生纠纷,虽然会有争分,但您的初心都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公司能够有更好的发展。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为了一......
·工程质量玻璃保修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量玻璃保修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您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的,自己在当时想的是承包了一块土地的经营权的,那么自己没事就能自己种植有机蔬菜和水果但......
·商标注册证续展申请需要提前多少办理?
商标注册证续展申请需要提前多少办理?一、商标注册证续展申请需要提前多少办理?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打工一族基本上都集中在发展比较好的大城市,仅仅靠打工要在大城市买上一套房子,可能需要十几年甚至是二十几年的时间。所以,很多人都会选......
·撤诉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
·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第三人是否享有异议权?
依照《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10条之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该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享有异议权。但是......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