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需要获得工伤赔偿,并不是由员工或者是用人单位单独来说是不是属于工伤进行确定的,而是要根据当事人的相关实际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才能够确定用人单位需不需要对其进行工伤赔偿,而这一步一般是由工伤鉴定部门来进行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
·缓刑人员有什么限制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有哪些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真的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往往还是想让自己被判缓刑的,因此就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提供辩护。但作为缓刑......
·碰上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碰上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碰上无赖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
·辞退的员工不肯走怎么办?
辞退的员工不肯走怎么办?1、用人单位已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书面通知后仍然不离开,用人单位可以报警;2、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
·存单质押解冻法律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解冻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存单质押的设立要件问题《担保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以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权......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一、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市镇。补偿标准:耕地:33200元/亩;菜地:20元/亩;果园:......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