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期转正辞退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转正辞退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现在没有什么工作对职工来说是铁饭碗,转正以后如果消极怠工,摆不正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那用人单位作为绝对的管理者,当然有权利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劳动纪律开除职工。对于转正以后的职工来说,肯定也不是公司想辞退就能随便辞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我们的房屋建筑就目前的技术来说仍然需要大面的土地基础来能够完成建造,所以这就需要在买房子的同时获得土地当面的法律使用权利才能够算是合法行为,......


·监护人有权利扣押身份证吗?
      监护人有权利扣押身份证吗?监护人不可以没收成被监护人身份证,按照有关规定,监护人可以实行监管权利。但没有权限可以没收被监护人的身份证。任何组织......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


·刑事案件批捕后谅解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谅解的规定是什么?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免除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引......


·我们知道,对于死者的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死者生
      我们知道,对于死者的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死者生前还有欠债上文还清呢,此时继承人是否也要继承死者的债务。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资......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
      一、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年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怎么办?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


·司法鉴定听证会要请律师吗?
      司法鉴定听证会要请律师吗这个问题很多人问。司法鉴证听证会是可以请律师的,但也不是必须的。请律师可以给自己一点帮助,补自己在法律上的缺口,使自......


·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是否有规定
      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是否有规定?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认定是怎样的?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