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2)、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物款,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经费,也包括临时调拨的专款物,还包括其他由国家、集体或者人民群众募捐的用于上述用途的特定款物等。2.在客观上的表现不同(1)、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2)、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挪用的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利用特定的职权,将特定款物非法调拨、使用于其他方面,如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小汽年及办公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性的投资等,不能用于个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前述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3.犯罪主体不同(1)、挪用单位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2)、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上不同(1)、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其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意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2)、挪用特定款物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用,却挪作他用。以上就是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和处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两者的法律适用标准显然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般的案件在法官做出一审判决之后,要是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述。那实践中,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呢?毕竟这是与当......


·部队个人年终总结的内容
      部队年终总结通过对在部队一年的生活和学习的回顾,总结一年来在工作和生活上的优缺点,借此吸取教训,为来年做好新的规划。那么,部队个人年终总结要......


·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
      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一、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协议的性质是什么?1、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在工商登记材料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进行公示,且登记的股东应与实......


·交通事故赔偿先赔交强险吗?
      交通事故赔偿先赔交强险吗?原则上是同时理赔,一般交强险效率更快些。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保险赔偿中,有具体的理赔过程中是先计算交强险赔偿,......


·员工给领导送礼是否为行贿?
      一、员工给领导送礼是否为行贿?算行贿,因为给领导送礼对你的同事来说,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构成了侵害。行贿罪中也没有排除私人单位行贿性质。再说私人......


·公民该如何保护姓名权 中国人向来都十分看重姓名,但是长久以
      公民该如何保护姓名权中国人向来都十分看重姓名,但是长久以来国人对姓名权的法律保护却不够重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日益觉醒,姓......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限制,即股东把自己的权益进行有偿转让,每年不超过25%。转让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在......


·擅自离职是什么意思
      擅自离职是什么意思擅自离职又称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