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

候当事人订立遗嘱的,后面都会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将遗嘱进行一个公证。于是,有的人就认为遗嘱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能有效。那到底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
  
  公证并非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上文中得条件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由此可知,尽管代书遗嘱未经公证,但如果如何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
  
  二、代书遗嘱如何书写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须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须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要求代书人、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而且代书人及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的签名最好不要用私章。遗嘱人口述,书写完毕后,应读给遗嘱人听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字和日期。要注意代书遗嘱必须写明“遗嘱”抬头、对遗产的安排、对债权债务的安排、签字、日期等。要考虑遗嘱的存放和启用,以保证不被篡改、隐匿和毁损。打印遗嘱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订立形式,因为非本人订立,所以具有一定的争议。这就给有些人造成代书遗嘱必须要进行公证,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的假象。其实,只要是符合了规定的遗嘱生效条件的,即使代书遗嘱未经公证,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在入职之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能逃脱一些责任,但是这样其实带来的......


·一、婚姻家庭法关于遗嘱有什么规定?
      一、婚姻家庭法关于遗嘱有什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


·房屋强拆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强拆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在我们诉讼活动当中,我们认为回避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有些时候很难避免会遇到一些情况会导致我们办案的效率大大降低,我们......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


·嫖娼情节较轻那种情况如何处理
      嫖娼情节较轻那种情况如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超期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超期一、民事诉讼审理期限超期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超过时间限制的,可以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检察院投诉。二、审理期限规定1、......


·保险合同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保险合同到期后应该怎么办?(1)终止合同。(2)拿保险单发票以及相关的证件去办理续期的手续。《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


·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您对无效婚姻了解吗?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吗?通常婚姻缺乏规定的要件时,那么就可以认定该婚姻无效了,此时就要按照无效婚姻的规定......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


·内蒙笔迹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内蒙笔迹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什么?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