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网上办理股权转让?

如何网上办理股权转让?一、如何网上办理股权转让
  现在网络已经可以办理股权转让,只要去到股权信息展示以及对接的平台或者网站就可以进行网上股权转让。
   ?二、如何在现实中办理股权转让
  虽然说网上办理很方便,但是为了信息的安全还有能够有效的进行转让,最好还是本人亲自去办理。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现在随着科技的发达,很多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来办理,以上就是我们对如何网上办理股权转让这个问题的回答,网上办理是非常方便,但是也不能排除会出现信息泄露或者转让失败的可能,所以我们还是更加推荐您亲自去办理,这样不管是对于自己的信息还是转让股权都会更加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的质量是购房者关心的首要因素,房屋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居民
      房屋的质量是购房者关心的首要因素,房屋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买房的费用往往比较巨大,因此房屋质检就显得十分重要,很多人对房......


·应该如何对盗墓罪处罚量刑
      如何对盗墓罪处罚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


·夫妻离婚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
      夫妻离婚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这个问题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


·通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是什么?
      通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是什么?在当代这个社会,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的一箱衣物,同时,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他们的一项权利,在各地政府都会制......


·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
      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合同一旦成立不是就必然生效,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


·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


·企业被侵权商标怎么办?
      企业被侵权商标怎么办?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普通时效期间为3年,特别时效期间有1年、5年,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1、3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


·父母财产分配不公怎么解决,可以起诉吗?
      父母财产分配不公怎么解决,可以起诉吗父母可以决定自己遗产的分配,在法律上讲,如果分配不公的话,应遵循当事人的志愿。一般情况下,父母说了算,......


·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批捕有案底吗
      一、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批捕有案底吗?被刑事拘留或批捕以后都不会留下案底,因为刑事拘留和批捕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罪的,除非法院的有罪判决正......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为强化城市规划和各项建筑的规划管理,保证本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