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行贿罪个人罚金是怎样处罚的

一、单位行贿罪个人罚金是怎样处罚的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 除处罚。二、立案标准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4、数额较大。??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相关的犯罪人员,按照案件的情节和相关的案件涉案金额,处以5年至无期的判罚。没收这类人员的全部财产,相关的案件犯罪人员,应积极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在审理期间退还相关的行贿金额进行办理,可以适当的减轻这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怎么办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怎么办?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看当事人自己的诉求了,仲裁裁决结果出来了后当事人对此起诉到法院时,可以将自己的诉求表达出来,法院会......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


·一、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范围是什么?
      一、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范围是什么?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以监督和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不可以。(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


·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等灰顶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


·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权利人超过3......


·执行和解协议在恢复执行时,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审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


·怎么写黄金购销合同范本
      怎么写黄金购销合同范本黄金购销合同范本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怎样进行赔偿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怎样进行赔偿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


·拍摄者是著作权人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进程会拍摄照片,那么由此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就是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拍摄中的著作权到底是否属于拍摄者所有,下面我们就对于这个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