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下班时间出车祸属于工伤吗

下班时间出车祸属于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否同时得到赔偿?可以获的双重赔偿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而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工伤保险赔偿所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两者分属不同部门法的请求权救济方式,不存在请求权上的竞合。所以,可以主张双重赔偿。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工伤职工可以在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后,再向车主及保险公司要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少人认为,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那么就一定构成工伤。首先要知道,我国对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中就要求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否则的话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其实是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规定的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很多重大的交易合作,万一发生了违约风险,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尽管说合同是双方履行职责和义务的一个重要依据,但......


·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不遵守怎么处理?
      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不遵守怎么处理?对于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时,都会走上离婚这一条道路,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下,离婚时协商好了孩子......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一、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疫情银行信用卡延期还款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银行信用卡延期还款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时间并未统一,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办?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办?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的处理方式是: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其配偶承担偿还义务。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去世方的......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最高人民法......


·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
      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一、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


·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是否会被受理
      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是否会被受理?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一般会受理的,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注销之日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