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辞退提前几天告知
一、公司在试用期辞退提前几天告知?
在试用期辞退不需要提前告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可以随时辞退职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公司招聘员工的时候,当然会对职工各方面的能力进行考察,法律也不可能限定公司只要招聘了当事人,在任何情况下就都不能辞退职工了,所以试用期对于这些新入职的职工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凡是通不过考察,的必然都是面临着被淘汰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
·高温费杭州是多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社会福利也越来越好。近年来,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都曾多次强调,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且防暑降温饮料......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少年?依据《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会考虑对方有无过错,是否防卫......
·公民名誉权侵权怎么处理?
公民名誉权侵权怎么处理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
·想出一次划痕险怎样才算?
想出一次划痕险怎样才算?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1、在划痕险的理赔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也就是说出现多次划痕险理赔,到了理赔次数......
·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伤后若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不能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司法救济的,故而在现实生活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情形是比较常......
·专利权的归属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
·非法集资案法院一审多长时间宣判?
在经济的大发展趋势下,人们的手中的存款数也随之增加,一些不法分子则从中看到了获利的机会,想尽一切办法去骗取防范意识差的人。非法集资虽然不如传......
·民事诉讼二审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中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
·一、出租人无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出租人无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