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走劳动仲裁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走劳动仲裁
  
  一、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走劳动仲裁?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如果公司是有正当理由才辞退了员工,但是在辞退员工时就没有支付工资,员工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相反的,用人单位既没有正当辞退自己的借口,在辞退的时候又拒不支付劳动赔偿金的,劳动仲裁是职工维权的首选方式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驾驶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一、醉酒驾驶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醉酒驾驶处罚金标准: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


·夫妻共同按揭买房后离婚怎么分?
      夫妻共同按揭买房后离婚怎么分?1、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2......


·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


·结婚需要做哪些准备
      虽然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是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为准的,但实践中大部分人还是以举行婚礼为准。那么,今天我们就主要说一下,在举行婚礼结婚需要做哪......


·一、农民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一、农民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农民发生交通事故也有误工费,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事故造成当事人受到伤害,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支付......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住宅用作商铺经营,可以当做商铺拆迁标准给补偿吗?
      一、住宅用作商铺经营,可以当做商铺拆迁标准给补偿吗?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


·我国执行死刑方式有哪些
      在对罪犯执行死刑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进行,不然的话就会构成程序违法。当然,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自然与其他国家执行死刑的方式不......


·如何异地处理交通违章?
      当我们出去玩的时候,如果不熟悉当地的道路,或者疏忽大意,可能会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在外地打工,在打工期间不小心违反了交通规章,就可能会受到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