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动产原始取得还需要登记吗

不动产原始取得还需要登记吗?不动产原始取得也需要登记,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如下方式:1、劳动生产。2、公法方式包括征用、没收、罚款、罚金等。3、先占、拾得、发现、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二、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文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无论是通过哪种方法取得的不动产的,如果不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也没办法证明该不动产是属于自己的。取得方法跟不动产的登记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提交的材料,这个也是因人而异的,具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犯两个罪名能缓刑吗?
      一、两个罪名能缓刑吗犯两个罪名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适用缓刑,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保释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保释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限制,即股东把自己的权益进行有偿转让,每年不超过25%。转让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在......


·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
      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一、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分公司负责人是可以进行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还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的......


·老婆离家出走了怎么办
      老婆离家出走了怎么办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


·发生了高空坠物只赔偿70%吗?
      发生了高空坠物只赔偿70%吗?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免赔30%,这30%应由高空坠物的责任......


·能单凭口供抓人吗
      不能,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


·法律规定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顺......


·临川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临川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的推进,农村向城镇化转变是不可避免之事,而完成这一蜕变的就需要政府部门拆迁工作的开展。但是征......


·单位可以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抓住员工的一些错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把错误......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立案标准是:(一)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二)擅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