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会不一样,比如说由行政罚款的这样一种简单的措施就是专门机构来进行当场收缴或者执行收缴。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
  
  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
  
  (二)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
  
  (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
  
  (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
  
  (三)强制执行
  
  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注意第(一)项是3%而非3‰。].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例外。客观原因,依法不予强制执行。如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和批准,可暂缓或分期缴纳。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概念?
  
  指有关国家机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得以履行的程序。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在当代社会,目前我们国家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是非常的严格的,千万不能够存在着违法的事项,否则的话相关的人员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被申请人员如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话,那么应当申请,而且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可以停止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人承包的鱼塘征收怎么赔偿?
      私人承包的鱼塘征收怎么赔偿?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


·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 结婚禁止条件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结婚的条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就包括了结婚的形式条件与结婚实质条件,而结婚的形式要件就是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申请,那结......


·蔬菜定购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蔬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市(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蔬菜队,......


·一、二房东不交房租给房东可以赶人吗?
      一、二房东不交房租给房东可以赶人吗?可以解除双方的租房合同,收回房屋。如果不按合同约定执行并威胁,可以向法院起诉。关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介绍卖淫比协助卖淫罪还重么?
      介绍卖淫比协助卖淫罪还重么?一、介绍卖淫比协助卖淫罪还重么?量刑范围是一样的,具体要看犯罪情节。《刑法》介绍卖淫罪:第三百五十九条第......


·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刑诉法地域管辖,当案件发生在不同地方时有产生不同的情况,那么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产生的案情又归属哪里?接下来就让我......


·单位没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了损害,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一般都是由其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的。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单位为逃避责任而没有......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结婚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婚宴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许多无效婚姻......


·寻衅滋事后被打会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后被打会怎么处理一、寻衅滋事后被打会怎么处理?可以举证证明对方是寻衅滋事的话,可以主张正当防卫。但是是双方扭打混打的情况是不能主张......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


·工伤赔偿是否可私下协商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无效,工伤认定、赔偿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范围,必须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处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