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挣孩子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

离婚后挣孩子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证据的收集。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2、双方的抚养能力,如果自己具备充分的经济实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争取孩子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二、确定抚养权的总体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综上所述,离婚后夫妻一方想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和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原告取证主要是两方面,自己有利抚养的,及对方不利抚养,比如自己工资证明,和孩子感情好的证人证言等。符合抚养权变更条件的,法院会支持原告诉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总论
      总论1、项目概况2、立项研究结论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发起背景和建设必要性1、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背景2、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必要性3、棚户区......


·单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吗
      可以。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交通违章逆行如何处理?
      交通违章逆行如何处理?根据我国的规定,逆向行驶的,一次扣3分,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则记12分,需要去交警大队处理。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


·一、父母生前遗嘱是否有效?
      一、父母生前遗嘱是否有效?只要遗嘱合法,且见证人有效的情况下,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奶奶遗嘱给孙子正常怎么写?
      奶奶遗嘱给孙子正常怎么写?1、第一,全部文字都要本人亲自手写。2、第二,只写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当成个人财产进行处分;3、第三,......


·一、去法院起诉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一、去法院起诉抚养费流程是什么?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起诉: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受理:符合法定......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车被刮了一点漆人跑了可以报警吗
      车辆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个人私人财产被恶意损坏,是可以报警解决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


·一、离婚特定财产效力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
      一、离婚特定财产效力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离婚特定财产效力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


·强制戒毒所戒毒要关多久?
      强制戒毒所戒毒要关多久?根据法律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法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